本報特約評論員熊丙奇
  南科大自授文憑的“美談”,只是“曇花一現”。我們期待,國家有關部門能認真審視“自主招生、自授學位”的改革,並結合國家教育規劃綱要精神,持續推進這一改革。
  據新華社報道,7月9日,深圳南方科技大學兩名學生提前一年畢業,拿到牛津大學等三所世界著名高校的錄取通知。這意味著,南科大自主頒發的文憑和畢業證書獲得國際認可。中科院院士、南科大校長朱清時認為,這說明南科大四年教改的成功,也意味著南科大自主頒發的畢業證書和文憑得到國際認可。
  南科大授予的學位文憑得到國際認可,可喜可賀。這傳遞的信息是,在我國,實行“自主招生,自授學位”的辦學,完全可以保障學生培養質量,在學校層面是完全行得通的,當學位文憑失去國家背書,學校會對教育質量負責。可遺憾的是,南科大這一改革,僅限於這一屆學生,從2012年起的第二屆學生,招生被納入統一高考,而這批學生畢業時將授予國家承認的文憑,也就是說,南科大自授文憑的“美談”,只是“曇花一現”。我們期待,國家有關部門能認真審視“自主招生、自授學位”的改革,並結合國家教育規劃綱要精神,持續推進這一改革。
  南科大在辦學之初,曾把“自主招生、自授學位”作為改革的重要探索,這看準了我國高等教育所面臨的問題——學校辦學缺乏自主權,千校一面。但這一改革探索隨後遇阻。教育部門認為,這一改革探索與現行教育法律違背,因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》規定,“學士學位,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;碩士學位、博士學位,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授予。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,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,經國務院批准公佈。”按照規定,南科大隻有獲得國家授權,才能授予學位文憑,而不能自行授予。而隨著南科大獲得正式的招生資格,其招生也從全員自主招生,納入計劃錄取體系,放在提前批招生,其所作的“自主招生、自授學位”探索,在嘗試一年之後,就被終止。
  現在的問題是,這批獲得南科大自授文憑的學生,文憑得到國外名校的認可,可在我國內地卻得不到體制的認可——在內地不能報考研究生、公務員,因為他們獲得的不是國家授予的文憑。國外名校的認可提醒教育部門,“自主招生、自授學位”的辦學方式可能成為國家統一授予文憑制度的有益補充。
  國家教育規劃綱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都提出,要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,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,而“自主招生、自授學位”,其實就是很好的管辦評分離——政府只負責投入和依法監管,學校依法自主辦學,辦學的質量由社會評價和專業評價。為此,應該按照綱要和決定的精神,去修訂已經滯後的教育法律,切實推進這樣的改革。
  相關報道見16版  (原標題:“自主招生自授學位”改革能否重啟 本報特約評論員熊丙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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